关于举办河南省2013年第一期高中校长提高培训班、第二期高中副校长提高培训班和第一期幼儿园园长高级研修培训班的通知
豫教培〔2013〕10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教育局,河南大学、河南师范大学、信阳师范学院、河南教育学院、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根据2013年全省教育干部培训工作计划,省教育厅委托信阳师范学院、河南大学分别举办 “河南省2013年第一期高中校长提高培训班,第二期高中副校长提高培训班”和“河南省2013年第一期幼儿园园长高级研修培训班”,现就有关办班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及对象
1.2013年第一期高中校长提高培训班:
2013年
11月
04日
至28日,
11月
04日
报到;培训对象为已取得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的普通高中正职校长,共100人。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
2.第二期高中副校长提高培训班:
2013年
11月
18日
至
12月
12日
,
11月
18日
报到;培训对象为已取得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的普通高中副校长,共100人。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
3.第一期幼儿园园长高级研修培训班:
2013年
12月
8日
至28日,
12月
8日
报到;培训对象为已经取得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的骨干幼儿园园长,共80人。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
二、生源选送
请各省辖市、省管县教育局依据通知要求,选送参训人员,并填写“省级教育干部培训选送学员基本情况登记表”(见附件2),于各期培训班开班1个月前,将电子版报至各培训办班单位,并报省教育干部培训中心备案。开班前,由培训办班单位依据地市选送学员名单直接向参训人员发放入学通知。
三、工作要求
1.为规范各培训办班单位办学行为,维护教育干部培训的良好社会声誉,凡未经省教育厅正式批准,并由省教育干部培训中心统一安排,各省级培训基地均不得自行向各省辖市、省管县联系本通知计划外办班事宜。各省级培训基地未经教育厅批准自行举办的各类教育干部培训班,省教育厅将不予认可,并将追究其有关责任。
2.受委托举办培训班的省级培训基地,要根据《河南省“十二五”期间中小学校长(园长)培训教学指导性计划》(教人[2012]315号)要求,科学设置培训课程,做好培训办班的各项准备工作,加强与各省辖市、省管县教育局的联系,加强教学的组织、管理,高质量地完成培训任务。各培训基地务必于办班前10个工作日,将培训方案报省教育干部培训中心。
3.各省辖市、省管县教育局要根据培训计划,统筹安排2013年的干部调训工作,足额落实选送指标。要帮助参训人员解决好工学矛盾和思想认识问题,督促参训人员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培训。
4.参训人员有特殊情况,不能按规定参加培训的,必须于培训班开班前一周内向省辖市、省管县教育局报告,经省辖市、省管县教育局同意,并向省教育干部培训中心备案后,方可改派他人参加培训。
四、其他事宜
1.培训班培训期间统一安排食宿。住宿费、资料费、旅差费等由所在单位按规定解决。
2.高中校长提高培训班和高中副校长提高班培训费由省教育厅负担,资料费据实收取。每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3张。
3. 第一期幼儿园园长高级研修培训班培训费依据省教育厅负担一部分、参训学员单位负担一部分的原则,幼儿园园长每人每期交培训费450元;每人交资料费100元,近期一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3张。
4.自报到之日起,3日内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五、联系方式
省教育干部培训中心联系人:彭景 ;
电话:0371-69303868;
邮箱:hajygbpx6930@163.com
信阳师范学院联系人:汪霞
电话:0376-6393915,13569786627
邮箱:xywangxia@126.com
河南大学联系人:刘先锋
电话:0378-3881803;13849164680
邮箱:jkyjxjy@163.com
附件:1.2013年省级教育干部培训选送学员名额分配表
2.省级教育干部培训选送学员上报表
二〇一三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