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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河南省中小学名校长培育工程”的通知
2015-06-05 12:00  

 

河 南 省 教 育 厅  

关于实施“河南省中小学名校长培育工程”的  

教人2013163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教育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和《河南省教育干部培训“十二五”规划》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中小学校长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造就一支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专家型校长队伍,推动一批名校长人选成长为教育家型校长,经研究,省教育厅决定组织实施“河南省中小学名校长培育工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从中原经济区建设和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需要出发,紧密围绕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和实施素质教育的中心任务,以造就一支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专家型校长队伍为目标,对一批办学实绩突出、发展潜力大的优秀中小学校长进行重点培养,着力提升名校长人选的理论素养、胸襟视野、科研能力、专业精神,促进其办学治校综合能力的提高,使他们成长为在省内外有重要影响力的杰出校长和领军人才,带动和促进全省中小学校长队伍水平的整体提升,为河南基础教育事业快速发展和中原经济区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二、培养目标  

  2013年至2016年,利用4年时间在全省范围分期遴选、培养200名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中小学校长(园长), 通过理论学习、专家指导、教育考察与课题研究等形式进行重点培养,使其教育理论素养和创新实践能力得到全面提升,特色风格更加鲜明,为成长为区域教育领军人才和社会公认的专家型校长奠定基础。  

  三、培养对象与条件  

  选拔培养对象为在职的普通中小学校长和幼儿园园长。培养对象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能够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办学思想端正。  

  2、本科以上学历,高级职称;任正职校级干部3年以上;年龄一般为男50周岁以下、女48周岁以下,身心健康。  

  3、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素养和实践能力,学校管理能力强,业务水平高,在本地区声望高、影响大、示范性强,受到同行、学生、家长和社会的广泛敬重和好评。获得省辖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下列荣誉称号之一:中小学教师教育专家、优秀教育工作者、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市级名校长。  

  4、工作实绩突出,所在学校为省或市级示范性学校(或幼儿园),办学水平高、特色鲜明、业绩显著,在全省或本地起示范作用。所在学校为河南省教育干部培训实践基地学校者,可优先推荐。  

  5、具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 下述条件需要具备其中2项以上: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厅局级以上重点科研课题、项目研究;主编或参编(5万字以上)教育科研著作,并公开出版发行;在CN刊物上发表过3篇以上有一定水平的论文;在省级及以上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2次以上一等奖奖励。  

  6、持有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参加过国家级或省、市级中小学校长高级研修培训,持有高级研修培训合格证书。  

  四、选拔程序  

  培养对象人选的选拔认定组织工作由省教育厅人事处统筹 规划与领导,省教育干部培训中心协助实施。选定工作自下而上,逐级进行。其基本程序是:  

  1、校长个人提出申请, 县(区)属学校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查核实;  

  2、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条件标准, 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行选拔推荐;  

  3、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评审、筛选。确定省级中小学名校长培养对象,并依据《河南省中小学名校长培育方工程案》进行重点培养。  

  五、培养方式  

  2013年至2016年,每年计划遴选培养对象50名, 培养周期为2年,采取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相结合、专家引领和自主研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1、集中研修。 以理论学习和专题研究为主,围绕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学校管理的热点和教育中心工作,开展专题学习。  

  2、专家引领与自主研修。 依据培养对象的特点建立学习研讨小组和专家指导组。专家指导组由专 教授和优秀教育管理者组成。专家指导组负责培养对象的发展规划,指导课题研究,提供咨询等。培养对象在培养单位、导师的指导下,进行自主学习、课题研究与发展。  

  3、实践锻炼。 组织培养对象到国内外名校考察诊断、跟岗学习,借鉴先进的教育理念与管理经验。通过开展校长学术沙龙、论坛、教育大讲堂等活动,为培养对象创造演练实践和交流展示的平台。  

  4、课题研究与交流推广。 在导师帮助下,通过开展课题研究,提炼办学思想,提升办学理论水平。通过办学思想答辩、出版办学思想文集,鼓励校长著书立说并加以推广,努力扩大社会影响。  

  六、培训基地  

  为了扎实有效开展好名校长培养工作,设立理论教学基地、实践教学基地。在河南大学、河南师范大学、河南教育学院等高校设立名校长培育工程理论教学基地,负责教育教学理论学习研究工作。在郑州一中、郑州外国语学校、河南省实验中学、省第二实验中学、省实验小学、省实验幼儿园设立名校长培育工程实践教学基地,为名校长工程的实施提供学习锻炼场所。  

  培育工程实施导师制,主要分为三类导师,即:教育行政管理导师、教育理论研究导师、教育管理实践导师,从高校专 教授、教育行政管理干部、优秀中小学校长中聘请,负责培育工程的理论教学、实践指导、校长的课题研究和研究成果评审等。  

  七、培养经费  

  “名校长培育工程”经费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从教育事业费中列支。培养期间,省教育厅拨付培养工程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培养工程的组织实施、培训费、导师指导费等。市、县(市、区)、学校给予适当经费支持。集中研修往返交通费、教育考察费等由培养对象所在单位按规定报销。  

  八、管理与待遇  

  为加强对“名校长培育工程”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工作顺利进行,省教育厅成立“河南中小学名校长培育工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落实培训工作,具体工作由厅人事处牵头负责统筹组织实施。设立“培育工程实施办公室”(简称执行办公室),挂靠省教育干部培训中心,在省教育厅领导下具体开展工作。各市、县教育局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处室,落实专人负责联系培养对象,及时了解有关情况,配合做好培养工作。  

  1、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长:王艳玲 省委高校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  

  副组长:李功勋 省委高校纪工委书记、省教育厅纪检组长  

  成员:张涛 省教育厅人事处处长  

  王国平 省教育厅财务处副处长  

  吴长运 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一处处长  

  刘建军 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二处调研员  

  朱自锋 省教育厅师范教育处处长  

  李金铭 河南教育学院副院长  

  丁建志 省教育厅人事处副处长(正处级)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丁建志 省教育厅人事处副处长(正处级)  

  副主任: 王丽 君 河南省教育干部培训中心主任  

  哲 省教育厅人事处干部  

  2、考核考评制度  

  培育周期届满,省教育厅对培养对象进行考核认定,综合考核合格者颁发“河南省中小学名校长培训合格证书”。由省教育厅组建专家组,从当年获得合格证书的名校长人选中进行选拔,对名校长人选的思想品德、领导能力、管理业绩、科研成果、社会影响等进行全面的综合考评,考评成绩合格,由省教育厅授予“河南省中小学名校长”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名校长实行动态管理,3年为一个周期,周期满时,省教育厅组织人员对其进行综合考核,经考核合格者,保留其名校长称号,考核不合格者,或有违法违纪等行为的,取消其称号  

  3、任务及待遇  

  评选出的“河南省中小学名校长”要加强对本地区其他校长的指导、培养,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名校长所在学校应承担必要的实践教学任务,特色突出、效果明显的学校可增设为全省名校长培育工程教学基地;名校长列入省教育厅教育管理专家库,凡遇推荐河南省教育厅优秀管理人才或国家有关校长培养培训人选时,各地要从“河南省中小学名校长”中优先推荐;教育厅将适时安排教育管理科研课题指导名校长的科研工作,并在经费上予以支持。  

  九、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名校长培育工程”对全面加强我省教育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培养对象的条件,推荐、遴选培养对象,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取得实效。  

  2、加大宣传力度。要大力宣传实施工程的重要意义,积极为培养对象提供条件和良好氛围。要在时间和经费上给予支持,要为培养对象创造良好的工作、学习条件,使培养对象潜心钻研、积极实践、早出成果、多出成果,促进培养对象的优秀成果在实践中的应用、完善和普及。  

  3、精心组织选报。要认真做好培养对象的评选报送工作。2013年首批拟选拔的名校长培养对象50名。其中,中学校长30名、小学校长(园长)20名。请各地市按照分配的推荐名额开展培养对象申报推荐工作(见附件1)。推荐材料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逐级审核,并加盖公章,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于 314日前 将培养对象推荐表(见附件2)原件一式4份和电子稿、附件佐证材料、“河南省中小学名校长培育工程”培养对象推荐人选上报表(见附件3)报送河南省教育干部培训中心,电子稿发送至邮箱hajygbpx@163.com。凡涉及推荐人员的聘期、论文发表、获奖时间等以 201331为截止时间。附件佐证材料以复印件形式提供,主要包括培训证书、表彰证书、论文(包括封面、目录和论文)、专著(只提供封面、目录)等,附件材料不退。  

  2013年首批培育工程实施时间为20133月底,培养对象入选通知、集中理论学习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联系人联系方式:  

  省教育厅人事处  

  联系人:丁建志 电话:0371-69691981  

  哲 电话:0371-69691976  

  河南省教育干部培训中心  

  联系人: 王丽 君 电话:0371-69303898  

  徐俊杰 电话:0371-69303828  

  邮箱:hajygbpx@163.com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区文苑路北段,河南教育学院行政中心4417室。  

    

附件:1.“河南省中小学名校长培育工程”首批培养对象推荐人选名额分配表  

  2.“河南省中小学名校长培育工程”培养对象推荐表  

  3.“河南省中小学名校长培育工程”培养对象推荐人选上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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