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干部培训中心
关于推荐市、县教育局长参加全国研修班/培训班的通知
豫教培[2011 ]17号
有关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教育局: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国家教育行政学院2012年招生工作的通知》(教人厅函[2011]22号)要求,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定于2012年上半年举办“第三十一期全国地市教育局长研修班”和“第二十三期全国县市教育局长培训班”。现将国家教育行政学院《第三十一期全国地市教育局长研修班、第二十三期全国县市教育局长培训班、第三十五期全国省、地督学培训班招生通知》(国教院培字[2011]011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推荐
(一)“第三十一期全国地市教育局长研修班”定于
2012年
2月
15日
至
3月
6日
举办,为期3周,
2月
15日
22:00前报到。由郑州、平顶山、焦作、濮阳、商丘、周口、驻马店等7个省辖市教育局各推荐1位负责同志(局长或党委书记,含副职)参加。
(二)“第二十三期全国县市教育局长培训班”定于
2012年
3月
7日
至27日举办,为期3周,
3月
7日
22:00前报到。由郑州、开封、洛阳、安阳、新乡、商丘、周口、驻马店、南阳、信阳、兰考、滑县、长垣等13个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各推荐1位县(市、区)正职教育局长(或省辖市教育局职能部门相应级别管理干部)参加。
二、报名方法
(一)
1月
6日前
,请将本级和所属县(市、区)推荐人员基本信息(包括:单位、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务、办公电话、移动电话、邮政编码、通讯地址等)以电子邮件报至省教育干部培训中心。
联系人:李金隆;
联系电话:0371—6568260813838288604;
电子信箱:halijinlong@163.com。
(二)《第三十一期全国地市教育局长研修班学员情况登记表》和《第二十三期全国县市教育局长培训班学员情况登记表》由参训人员认真填写,按照国家教育行政学院通知要求,经本人所在局党委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于
1月
10日前
传真至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培训部,入学报到时须提交原件。
三、其他事宜
研修班、培训班学员报到具体事项、联系方式和学习要求等详阅附件。
附件:国家教育行政学院《第三十一期全国地市教育局长研修班、第二十三期全国县市教育局长培训班、第三十五期全国省、地督学培训班招生通知》
二○
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