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干部培训中心
关于选派2010年河南省中小学校长实践培训学员事宜的通知
豫教培[2010]15号
各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启动实施“2009-2011年河南省中小学校长实践培训计划的通知》(教人[2009]765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教育干部培训工作的通知》(教人[2010]256号)要求,省教育干部培训中心计划于2010年10月实施2010年河南省中小学校长实践培训计划,现就选派学员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0年实践培训项目安排
(一)省外实践培训项目
2010
年10月15日
至
10月
29日
,组织40名中小学骨干校长(其中小学校长28名、初中校长12名)赴北京、江苏省、浙江省中小学名校开展跟岗培训,学习借鉴省外先进学校的管理经验。委托北京市、江苏省教育干部培训中心协办。
(二)省内实践培训项目
2010
年10月15日
至
10月
29日
,组织80名农村中小学校长到河南省实验小学、郑州一中、郑州外国语学校等我省首批中小学校长培训实践基地学校开展跟岗培训,学习借鉴我省名校管理经验。
省内、外实践培训项目方案按《河南省中小学校长实践培训工作指南》的具体要求进行。
二、选派培训对象
(一)省外实践培训项目
郑州、开封、洛阳、安阳、新乡、濮阳、鹤壁、许昌、漯河、三门峡、商丘、周口、驻马店、信阳、济源、巩义等市、县的初中、小学骨干校长。名额分配见附件一。
学员条件:
1.年龄在50岁以下的初中、小学正职骨干校长;
2.教育思想端正,潜心办学,在学校管理上取得了较突出成绩,在当地教育系统有一定影响;
3.有较强的理论修养、教育政策业务水平、研究能力和实践经验,具有较大发展潜力;
4.身心健康,能够参与正常的培训学习活动。
(二)省内实践培训项目
各市、县、区农村中小学校长。名额分配见附件一。
学员条件:
1.农村中小学校年龄在45岁以下的正职校长;
2.教育思想端正,工作进取心强,在学校管理上取得了一定成绩;
3.有一定的理论修养、业务水平、研究能力和实践经验;
4.身心健康,能够参与正常的培训学习活动。
三、具体要求
(一)请各单位按照名额分配抓紧落实参训人员,并于
2010年
9月
30日前
将填好的《河南省中小学校长实践培训学员登记表》(附件二)以电子格式统一报送至省教育干部培训中心。经教育干部培训中心核准后,直接给学员本人发放培训报到通知。
(二)省外实践培训项目培训费1500元/每人,由市、县和参训校长所在学校共同承担。省内实践培训项目培训费由省教育厅解决。省内、外实践培训基地学校负责安排参训校长食宿。住宿费、交通费等由参训学员回原单位报销。被选派校长在学习期间的各项待遇不变。农村校长被选派到经济发达地区学习,建议派出单位给与适当生活补助。
本通知电子格式可在“河南省教育干部培训网”--http://www.hajygx.edu.cn或“河南教育学院干训部网”-- /web/gxb下载,有关信息也将及时在网上发布。
省教育干部培训中心联系人:贾靖宇、李金隆
联系电话:0371-65682608(带传真)
电子信箱:jjy3824@163.com,hajygbpx@163.com
附件:1.2010年河南省实践培训学员名额分配表
2.河南省中小学校长实践培训学员登记表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