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干部培训中心
关于做好“2009-2011年河南省中小学校长
实践培训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
豫教培[2009]12号
各省辖市教育局、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启动实施“2009-2011年河南省中小学校长实践培训计划的通知》(教人[2009]765号)要求,现就做好2009年度我省中小学校长实践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践培训项目
“2009-2011年河南省中小学校长实践培训计划”是增强我省中小学校长,尤其是农村校长管理实践能力,提升校长队伍整体素质和管理水平的一项重要措施。该计划实施三年,2009年度为计划的启动年。本年度实践培训计划在省内、外开展。
(一)省外实践培训
2009
年11月29日
—
12月
13日
,组织20名中小学骨干校长(其中小学、初中校长各8名,高中校长4名)赴江苏省中小学名校开展跟岗培训,学习借鉴省外先进学校的管理经验,培训时间为15天。委托江苏省教育学院、江苏省教育干部培训中心协办。
(二)省内实践培训
2009
年12月5日
—
12月
19日
,组织40名农村中小学校长到我省中小学校长培训实践基地开展跟岗培训。省内培训包括集中培训、基地研修、总结交流等形式。培训时间为15天。其中,河南教育学院组织集中培训与总结交流3天;实践基地学校组织参训校长开展基地研修12个工作日。
二、选派培训对象
(一)江苏班
选派郑州、洛阳、开封、平顶山、新乡、焦作、信阳、南阳等八市的中小学骨干校长共20名。分配名额见附件1。
选派条件为:年龄在50岁以下的中小学正职骨干校长;教育思想端正,潜心办学,在学校管理上取得了较突出成绩,在当地教育系统有一定影响;有较强的理论修养、教育政策业务水平、研究能力和实践经验,具有较大发展潜力;身心健康,能够参与正常的培训学习活动。
(二)省内实践培训
选派各地市(不含郑州、洛阳、开封)农村中小学校长参加。分配名额见附件1。
选派条件为:农村中小学校年龄在45岁以下的正职校长;教育思想端正,工作进取心强,在学校管理上取得了一定成绩;有一定的理论修养、业务水平、研究能力和实践经验;身心健康,能够参与正常的培训学习活动。
三、遴选校长培训实践基地
校长培训实践基地承担着中小学校长实践培训任务,负责安排参训校长进行跟岗培训,制定实践指导方案并进行实践指导、考核和鉴定。同时为参训校长提供食宿条件。第一批全省计划设立20个校长培训实践基地(中学10所,小学10所)。由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申报学校条件和推荐名额组织申报。(见附件2)
申报学校应具备以下条件:
(1)办学特色比较鲜明,办学成绩比较突出,在本省乃至全国具有一定的影响;学校的办学经验对于我省中小学具有推广借鉴价值;
(2)校长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办学思想,教育理论水平高,管理经验丰富,热心校长培训工作并具有一定的培训工作经验;参加过省、市级骨干校长培训,具有高级职称。在省市有一定的影响;
(3)具备基本的培训条件,能为参训校长提供较为方便的食宿、办公等条件。
四、具体要求
(一)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计划实施工作,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加强领导,确保计划实施取得实效。
(二)省内、外实践培训按《河南省中小学校长实践培训工作指南》的具体要求进行。
(三)各省辖市教育局按照校长培训实践基地遴选条件和名额分配推荐实践基地学校,并于
10月
30日前
将填好的《校长培训实践基地申报表》(附件3)和《培训实践基地学校校长推荐表》(附件4),以电子版形式统一报送河南省教育干部培训中心。
(四)按照2009年度培训名额分配,请各部门抓紧落实参训人员,并于
10月
30日前
将填好的《实践培训学员登记表》(附件5)以电子版形式统一报送河南省教育干部培训中心。
(五)省内、外实践培训具体报到另行通知。
(六)本通知及附件可登陆河南教育学院干训部网下载,有关信息也将及时在网上发布。
五、经费管理
省外实践培训(江苏班)经费1500元/每人。由市、县和参训校长所在学校共同承担。省内实践培训经费由省级负责统筹。省内、外实践培训基地学校负责安排参训校长食宿。住宿费、交通费等由参训学员回原单位报销。被选派校长在学习期间的各项待遇不变。农村校长被选派到经济发达地区学习,建议派出单位给与参加实践培训学习的校长适当生活补助。
联系方式与联系人
河南省教育干部培训中心
联 系 人:彭景;电话:0371-65682608(传真)
电子信箱:pengjingzz@163.com
王丽
君;电话:0371-65682690(传真)
电子信箱:wljzhengzhou@126.com
附件:1.实践培训学员名额分配表
2.校长培训实践基地推荐名额分配表
3.培训实践基地学校申报表
4.培训实践基地校长推荐表
5.实践培训学员登记表
二○○九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