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做好2009年全省教育干部培训工作的
通 知
教人[2009] 356号
各省辖市教育局,各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河南大学、河南师范大学、信阳师范学院、河南教育学院、郑州幼儿师范学校:
根据教育部2009年教育干部培训工作要求和《河南省教育系统干部培训“十一五”规划》精神,结合我厅2009年工作要点,现就做好2009年教育干部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干部培训工作,适应新一轮大规模培训干部新形势的需要,紧紧围绕我省教育改革发展的工作大局和中心任务,坚持“面向全员、突出骨干、倾斜农村”的原则,统筹规划,科学管理,分层培训,分类指导,创新培训模式,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培训质量和教育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二、目标任务
1.认真组织实施全省教育干部培训计划。2009年,省本级计划举办各类教育干部培训15期,培训2000人。各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计划举办教育干部培训班215期,培训12000 人。上述各类培训班次的具体招生事项及名额分配,有培训机构同志,各地要按要求照认真组织人员参加培训,切实保证培训班生源到位,提高培训质量和效益。
2.围绕全省教育中心工作,重点做好各项专题性培训。配合中小学校人事制度和教育教学改革,重点搞好相应专题培训。省本级重点开展高中新课程改革、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改革、规范办学行为、中小学安全等专题培训。各地要围绕教育中心工作,重点开展好各类专题培训。
3.继续实施农村中小学骨干校长研修培训计划。省教育厅将面向面向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骨干校长,举办专题研修培训。同时,组织专家讲学团开展送培下乡活动。各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采取相应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好农村中小学校长培训。
4.开展中青年骨干校长管理能力培训。启动中青年骨干校长管理实践能力培训计划,以促进学校科学发展、加强校长能力建设为目标,选拔培养一批中青年骨干校长,通过核心课程学习、到省内外先进学校挂职等形式,着力提高其科学管理、依法治校和改革创新的能力,使其逐步成为中小学校长队伍的领头雁。有条件的地方要组织优秀中小学校长到经济发达地区代培代训、挂职学习,促进优秀校长快速成长。
5.实施教育干部培训者能力培训计划。计划用3年时间,对省、市、县教育干部培训管理者和骨干教师轮训一遍,重点提高培训者的教学、管理能力和业务水平,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师资队伍,不断提高培训工作的管理水平。各地要通过多种途径加强培训者的培训力度,促进培训队伍建设。
6.继续做好普通高中校长提高培训和幼儿园园长省级培训。普通高中在职校长提高培训要依据中小学校长培训教学计划,针对培训对象的不同岗位,分岗开展培训,增强培训针对性。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幼儿园园长培训的有关要求,继续做好幼儿园园长省级培训工作。
7.积极开展中小学校长网络培训探索。依据《关于积极开展教育干部远程网络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教人司[2008]168号),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在国家农村寄宿制学校校长远程培训的基础上,开展中小学校长远程网络培训试点,探索远程网络培训的模式与方法。中小学校长参加由省教育厅安排或经省教育厅批准的远程培训,其培训学时或取得的资格证书,在颁发培训合格证书予以承认。
8.积极发挥省中小学校长培训协会及各地联络处的作用。以协会为依托,以校长论坛、专题培训、课题研究、成果评选等为载体,充分发挥广大校长主动学习和参与研究的积极性,活跃培训氛围,丰富培训内容和形式,推进培训教学改革和科学研究,促进干训教学和科研水平的提高。
三、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握教育干部培训新形势、新任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院校,要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要从教育优先发展和建设人力资源强省的战略高度,认识大规模培训教育干部的意义,统筹好本地区、本院校教育干部培训工作。要加强研究和学习,明确教育改革发展对培训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明确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经费保障制度改革等对校长队伍的新要求,切实加强对教育干部培训工作的领导,不断培训质量。
2.加强培训基地建设,规范培训行为。“十一五”期间,将对各级教育干部培训基地的培训资格进行评估认定,建立优胜劣汰机制。充分发挥高等院校、国家级现代远程培训网络的作用,积极推动区域间、校际间培训基地的合作,努力构建开放、有序、优化的培训网络体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培训质量的监督和检查,健全培训管理制度和质量评价体系,促进培训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各级培训基地要加强自身建设,规范培训行为,提高培训质量和效益。
3.加强培训课程、教学建设,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培训工作的发展。适应大规模培训干部需要,依据教育部《全国中小学校长培训指导性教学计划》,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全省中小学校长培训教学指导性计划》。各地要依据我省培训指导性教学计划要求,遵循教育干部成长规律,不断更新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模式,提高培训质量,增强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我省教育干部队伍素质和专业化水平的全面提高。
4.严格培训管理与考核,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进一步落实中小学校长持证上岗制度。研究、制定中小学校长培训学分管理办法和考核办法。完善全省中小学校长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对全省中小学校长培训学分登记和认证,逐步实行信息化管理。
5.加强培训队伍建设和实践基地建设,发挥专家委员会的作用。各培训机构要高度重视对培训者的培训和培训管理者队伍建设。充分利用好全省教育干部培训师资库,广泛交流,加强合作,实现培训资源共享。组建省基础教育干部培训专家指导组和培训讲学团,发挥专家组织对全省教育干部培训工作的研究、咨询和指导作用。在全省中小学遴选一批省级教育干部培训实践基地,促进培训与学校管理实践的结合。
6.切实保证经费投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争取教育干部培训经费的专项投入。坚持政府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培训经费。省级培训由省财政设立专项经费。各地应积极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教育干部培训经费筹集、分担机制。要加强对培训经费的管理,不断提高培训经费的使用效益。
二〇〇九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