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关于推荐全省第二期中学校长高级研究班学员等事宜的通知
2015-06-05 11:13  

河南省教育干部培训中心  

关于推荐全省第二期中学校长高级研究班  

学员等事宜的通知  

 

 

豫教培〔20085  

 

 

各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8年全省教育干部培训工作的通知》(教人[2008]194号)安排,省教育厅委托河南教育学院于 2008623 76举办“全省第二期中学校长高级研究班”,现就该期培训班学员推荐等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与条件  

“全省第二期中学校长高级研究班”的培训对象为,已取得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符合以下条件的高级中学正职校长: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能够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办学思想端正。  

2、综合素质较高,办学思路清晰,教育理论水平较高,学校管理能力和教育科研能力较强。取得过一定的教学和科研成果,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发表过教育、教学或学校管理方面的论文。  

3、任校级干部5年以上,办学经验丰富,工作实绩突出,所在高中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高,具有一定的办学特色,在全省或本地起示范作用。  

4、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中学高级以上职称。  

5、男年龄在55岁以下,女年龄在50岁以下,身体健康。  

二、推荐要求  

各地要按照省教育厅教人[2008]194号文件对该期培训班的名额分配,对照本通知推荐对象条件,认真做好学员推荐工作。“全省第二期中学校长高级研究班学员推荐表”(详见附件)务于 2008612日前 报送省教育干部培训中心。  

三、其他事宜  

各地推荐的“全省第二期中学校长高级研究班”学员,经省教育厅核准后,由培训办班单位河南教育学院直接向学员发放入学通知。  

省教育干部培训中心办公地址:郑州市纬五路21号河南教育学院内。  

联系人:李金隆  

联系电话:037165682608  

邮政编码:450014  

 

附件:全省第二期中学校长高级研究班学员推荐表  

 

二〇〇八年五月三十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