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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干部培训工作的意见
2015-06-05 15:13  

河 南 省 教 育 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干部培训工作的  

 

 

教人〔2014363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河南大学、河南师范大学、信阳师范学院、河南教育学院、郑州幼儿师范专科学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的意见》(教师[2013]11号),进一步实施《河南省教育干部培训“十二五”规划》,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教育干部(含教育行政干部、普通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特殊教育学校校长,下同)队伍,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教育干部培训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总体要求,提高教育干部培训工作水平  

  按照教育规划纲要和《河南省教育干部培训“十二五”规划》的要求,坚持干部培训为我省经济社会建设和教育改革发展服务、为干部队伍建设服务的方向,遵循教育培训规律和干部成长规律,紧紧围绕我省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工作大局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促进干部专业发展为主线,以提升培训质量为核心,以实施重点项目为抓手,以创新培训体制机制和模式为动力,进一步提高干部培训工作专业化水平,努力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坚定、品德高尚、业务精湛、作风优良、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教育干部队伍,为推进我省基础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实现中国教育梦提供坚强保障。  

  二、统筹兼顾各类培训,抓好重点项目  

  各级教育行政机关要牢固树立全员培训的理念,引导教育行政干部、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提升教育领导力和创新能力。要有计划地面向全体教育行政干部开展专业能力提升培训,有计划地面向全体中小学校长开展任职资格培训、提高培训、高级研修和专题培训,切实抓好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和专题研修培训。  

  要重点抓好教育行政机关主要领导干部培训,增强干部执政意识,提高领导地方教育科学发展的综合能力与素质。省级重点组织实施省辖市、县(市、区)教育局长高级研修培训、科级干部培训;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指导本级培训基地做好本市及所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科级以下人员及乡(镇)教育干部的培训工作。  

  要按照倡导教育家办学的要求,加强名优校长和园长的培训,为优秀校长、园长成长发展创造条件。省教育厅重点组织实施河南省中小学名校长培育工程,2013年至2016年分期遴选、培养200名省级中小学名校长(园长)。各地也要积极开展相对应的培育培养计划,加大名优校长培训力度。建立市级名校长队伍。  

  要重点加大对农村地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培训的支持力度,加大薄弱学校校长培训力度,促进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校长(园长)队伍建设的均衡协调发展。做好“校长国培计划”—边远贫困地区农村校长助力工程和卓越校长领航工程、特殊学校校长能力提升工程、培训者能力提升工程的学员推荐和组织实施工作。继续组织实施教育部—中国移动中小学校长远程培训、影子培训项目,农村中小学校长和幼儿园园长素质提升计划,中青年骨干校长实践能力培训计划,校长信息化领导力远程培训项目等。各地要根据本地区“十二五”教育干部培训的总体规划,结合新的形势发展,有重点地推动实施若干重大培训项目。  

  三、科学设置培训内容,满足需求教育干部专业化发展需求  

  各地要全面推行需求调研,针对不同层次、类别、岗位教育行政干部、校长(园长)的实际需求,遵循干部成长规律,结合国家和我省教育干部培训教学指导性计划,围绕干部专业素质和能力的提升,建立以培训需求为导向的培训内容优化机制。  

  要根据校长专业标准,围绕规划学校发展、营造育人文化、领导课程教学、引领教师成长、优化内部管理和调适外部环境等方面的专业素质要求,丰富优化培训内容。将校长(园长)专业标准、职业道德教育、信息化领导力列入校长(园长)培训必修模块。任职资格培训重点提升校长依法治校能力。提高培训重点提升校长实施素质教育能力。高级研修重点提升校长战略思维能力、教育创新能力和引领学校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创新培训方式,发挥教育干部学习主体作用  

  各地要更新培训理念,坚持以学员为主体、以问题解决为导向、以能力提升为目标,采取专家讲授、案例教学、学校诊断、同伴互助、影子培训和行动研究等多种方式,强化学员互动参与,增强培训吸引力、针对性和实效性。  

  要探索建设校长(园长)网络研修社区,积极开展区域内、区域间校长(园长)网上协同研修,推动校际间、城乡间校长(园长)网上结对帮扶,形成学习发展共同体,实现校长培训常态化。鼓励各地设立优秀校长(园长)网上工作室,发挥辐射带动作用。  

  五、完善培训制度,实现教育干部培训规范化  

  各地要严格执行新任校长(园长)持证上岗制度,新任校长(园长)任职后半年内必须参加不少于300学时的任职资格培训。取得《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持证上岗。  

  实行5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在任校长(园长)全员培训制度。把校长参加培训和培训考核情况作为考核、使用、晋级的必备条件和重要依据。中小学校长、园长培训新一轮周期从2013年起到2017年止。各地在培训办学中,要坚持分类、分岗、分阶段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培训,不得压缩规定学时数。  

  规范校长(园长)培训证书制度,完善培训合格证书审核发放办法。完善教育干部组织调训制度,建立以组织调训为主、自主选学为辅的干部参训机制。建立培训学分管理制度和继续教育登记制度,推动教育干部非学历培训与学历教育课程衔接、学分互认。由省教育干部培训中心研究制定培训学分管理具体办法,并具体负责全省教育干部培训合格证书审核、培训学时的登记与考核,逐步实行信息化管理。  

  六、创新培训机制,激发培训工作活力  

  各地要严格按照《河南省教育干部培训“十二五”规划》的要求,完善省、省辖市、县(市、区)分级管理、分级培训、开放灵活的培训体制。要积极探索建立教育干部网络自主选学机制,建设菜单式、信息化的选学服务平台,为教育干部提供多样化、个性化的选择机会。改革课程资源开发机制,采取政府购买、招投标等多种方式,吸引优质培训机构参与课程资源建设,重视开发典型案例、微课程和网络课程。实行培训项目招投标机制,择优遴选具备资质的专职培训机构、高等学校、中小学承担培训任务。依托优秀中小学建立一批省、市实践培训基地学校,加大实践跟岗培训、海外研修和跨区域合作培训,探索联合培训、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运行机制。  

  七、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培训者专业能力  

  各地要按照教育部制订的培训者专业标准,适应教育干部培训专业化发展的要求,依据专兼结合的原则,拓展培训者队伍来源渠道,重视选聘熟悉教育规律、理论水平较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教育管理干部、知名专家学者、优秀一线校园长担任兼职培训者。专职培训者要通过专业培训、进修深造、挂职锻炼、课题研究、学术交流等多种途径提高自身能力和水平,每年完成不少于1个月的培训学习和实践锻炼。  

  省教育厅配合“校长国培计划”--培训者能力提升工程,组织实施好本省培训者能力提升计划。每两年组织开展一次以培训者、校长(园长)为主要对象的教育干部培训科研成果评选活动,利用省中小学校长协会平台,举办学术交流、干训精品课程评选等活动。做好国家级培训专家库人选的推荐工作,建立省级培训专家库,推动优秀培训者资源共享。  

  八、强化监管评估,保证培训质量  

  各地要根据教育部制订的校长培训课程标准和培训质量标准,建设培训信息管理和监测平台,建立和完善培训质量保障体系。要采取专家实地评估、学员匿名评估和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加强教育干部培训的过程评价和绩效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调整培训任务和经费的重要依据。各级教育行政机关要将教育干部培训工作作为督导的重要内容,定期公布检查结果。  

  九、加大经费投入,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各地要切实加大对教育干部培训经费的投入,建立正常增长机制,将教育干部培训经费列入年度政府财政预算,保证教育干部培训工作需要。鼓励多渠道筹措培训经费。要完善经费管理办法,加强经费监管,确保专款专用,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培训食宿安排要厉行节约,不得安排与培训无关的参观考察活动,并坚决杜绝一切乱收费行为。  

 

       河南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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